事件:近期多部委及地方政府出臺VOCs治理政策以及排放標準,如生態環境部等12部委和6省(市)政府聯合發布的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-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,要求2018年12月底前,各地完成重點工業行業VOCs綜合整治及提標改造,未完成治理改造的企業,依法實施停產整治。此外《上海市揮發性有機物深化防治工作方案(2018-2020年)》、浙江省的《工業涂裝工序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》等文件也陸續印發。
點評:
受益政策加碼及排放標準完善,VOCs治理需求逐步釋放。自2010年原環保部等9部委聯合發布《關于推進大氣污染聯防聯控工作改善區域空氣質量的指導意見》,首次將VOCs列為重點控制污染物以來,國家對VOCs治理重視程度不斷提升,相關政策法規陸續出臺。2016年新修訂的《大氣污染防治法》將VOCs納入監管范圍,從此VOCs治理開始有法可依。由于VOCs來源廣泛,污染種類復雜,目前雖已有較多行業污染指標的排放標準,但仍有部分欠缺。隨著頂層設計持續加碼以及排放標準的日趨完善和嚴格,VOCs防控壓力有望逐步擴散,進而催生相關治理需求。
VOCs整治落實問題突出,監管督查力度將進一步加強。2018年以來,環保高壓態勢不減,督查力度也在不斷加強,其中VOCs整治是否落實到位是督查工作的重點。在8月20日開啟的汾渭平原11城的首輪督查中,一個月內共發現VOCs整治不到位問題458個,表明地方對VOCs治理重視程度不足,各項舉措并未落到實處。根據《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8-2019年秋冬季大氣污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方案》,2018年10月底前,生態環境部將出臺VOCs在線監測技術規范,各地要對工業企業VOCs治污設施,開展一輪治污效果執法檢查,嚴厲打擊市場不規范行為;2018年12月底前,各地要完成重點工業行業VOCs綜合整治及提標改造。此外中央生態環保督察和大氣專項督查將重點檢查各地“VOCs專項整治不落實”等問題。
規劃節點臨近疊加強監管,VOCs治理市場具備彈性。2016年國務院印發的《"十三五"生態環境保護規劃》對VOCs減排的目標、方法、途徑等內容做出了具體規定,要求重點地區、重點行業推進揮發性有機物總量控制,至2020年全國排放總量下降10%以上。隨著規劃節點的日益臨近,以及監管不斷趨嚴,VOCs治理未來或將成為地方政府和相關企業的工作重點,相應VOCs治理、VOCs監測以及第三方服務等市場也有望迎來利好。綜合來看,VOCs治理市場具備較大彈性。來源:信達證券